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量:1222
公告〔2019〕189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进口。现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9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