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当事人A公司委托B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螺钉等货物一批,其中第14项、第33项货物申报商品名称均为螺钉,申报商品编码均为7318159090,申报总价合计1359.18欧元。经查,实际商品编码应为7318159001。
争议焦点:子目7318.15项下因碳钢制紧固件涉及征收进口反倾销税
张严锋走私犯罪辩护律师团队提示:
螺钉是带螺纹的紧固件的通俗说法,其作用主要是把两个工件连在一起,起紧固的作用。在《税则》中品目73.18下具体列名:
本案中的螺钉被归入子目7318.15项下,但第9、10位归类错误,因为子目7318.15项下因碳钢制紧固件涉及征收进口反倾销税,所以对涉案螺钉的材质确认非常关键。
7318159001 杆径>6mm的其他螺钉及螺栓(不包括不锈钢紧固件)
7318159090 其他螺钉及螺栓
综上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影响国家税款征收。以上行为有进口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复印件、情况说明、查问笔录、授权委托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十三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署发2023年第182号)第十条第三项、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25万元。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张严锋 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