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6 点击量:730
公告〔2019〕3 号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四十五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四十五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doc
2.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docx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