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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137 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度菜籽粕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菜籽粕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docx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