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7号(关于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点击量:771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8〕137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0-22 
【生效日期】2018-10-2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7号(关于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度菜籽粕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菜籽粕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docx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