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8 点击量:761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8〕159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1-2 
【生效日期】2018-1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根据第218号修订),现公布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意见作为归类决定执行(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7-60次会议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