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0号(关于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量:742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30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2-13 
【生效日期】2019-02-13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0号(关于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卫生部关于菲律宾冷冻水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菲律宾冷冻香蕉、冷冻菠萝和冷冻芒果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