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8号(关于公布进境宠物隔离场地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1 点击量:704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108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7-02 
【生效日期】2019-07-0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8号(关于公布进境宠物隔离场地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境宠物隔离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宠物隔离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宠物隔离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境宠物隔离场地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