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号(关于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4 点击量:821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1-03 
【生效日期】2020-01-03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号(关于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中国猕猴桃输往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猕猴桃出口智利。现将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3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