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6号(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5 点击量:827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46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3-28 
【生效日期】2020-04-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6号(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的公告)

  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保障我国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海关总署制定了《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未列入对应表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据归类相关原则进行归类申报。

  本公告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xls

  

  海关总署

  2020年3月2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