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发布时间:2020-08-24 点击量:812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20〕5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4-10 
【生效日期】2020-04-1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特此公告。

  公告附件.xls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doc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