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8号(关于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点击量:794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58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4-22 
【生效日期】2020-04-2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8号(关于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欧亚经济联盟有关检疫规定,经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农业部磋商确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现将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22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