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96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5-30 【生效日期】2019-5-3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6号(关于允许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樱桃进口的公告) 公告〔2019〕96 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部长内阁下属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樱桃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现允许符合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9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5-30 【生效日期】2019-5-3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5号(关于允许马来西亚冷冻榴莲进口的公告) 公告〔2019〕95 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产业部关于马来西亚冷冻榴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马来西亚冷冻榴莲进口。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9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5-30 【生效日期】2019-05-3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4号(关于允许印度尼西亚山竹进口的公告) 公告〔2019〕94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印度尼西亚山竹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现允许符合要求的印度尼西亚山竹进口。具体要求可在海关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99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5-30 【生效日期】2019-05-3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9号(关于解除俄罗斯部分地区口蹄疫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2019〕99号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州等48个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名单附后)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98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6-5 【生效日期】2019-6-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8号(关于允许进口肯尼亚冷冻鳄梨的公告) 公告〔2019〕98 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肯尼亚共和国国家植物健康监督局关于肯尼亚冷冻鳄梨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现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肯尼亚冷冻鳄梨进口。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9〕100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06-12 【生效日期】2019-06-1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00号(关于防止朝鲜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公告〔2019〕100 号 2019年5月30日,朝鲜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1起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朝鲜签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企业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9〕101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6-14 【生效日期】2019-6-1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1号(关于实施中国-白俄罗斯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 公告〔2019〕101 号 2019年4月,中国与白俄罗斯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海关委员会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102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6-14 【生效日期】2019-06-1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2号(关于防止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公告〔2019〕102 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及相关国家卫生部门通报,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刚果民主共和国第10轮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共报告埃博拉出血热病例2071例,其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103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6-25 【生效日期】2019-6-2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3号(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 公告〔2019〕103 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相关国家卫生部门通报,截至2019年6月15日,多国出现登革热疫情,其中菲律宾共报告病例77040例,越南共报告病例59959例,马来西亚共报告病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9〕104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6-25 【生效日期】2019-06-2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4号(关于进口苏丹脱壳花生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9〕104 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苏丹共和国农林业部关于苏丹脱壳花生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相关规定,总署拟定了《进口苏丹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企业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9〕10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6-26 【生效日期】2019-6-26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5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公告〔2019〕105 号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第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106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6-28 【生效日期】2019-06-2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6号(关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启用电子印章的公告) 公告〔2019〕106 号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快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效能等要求,海关总署对海关行政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107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6-28 【生效日期】2019-06-2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7号(关于废止《海关信息系统软、硬件环境规范》(HST 19-2006)等4项信息化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公告〔2019〕10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108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7-02 【生效日期】2019-07-0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8号(关于公布进境宠物隔离场地名单的公告) 公告〔2019〕10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境宠物隔离场地进行实地考核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9〕109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7-02 【生效日期】2019-07-0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9号(关于进口吉尔吉斯小麦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9〕109号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农业、食品工业与土壤改良部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小麦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自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9〕110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7-04 【生效日期】2019-07-0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0号(关于进口土耳其开心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9〕110 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土两国主管部门已签署的土耳其开心果输华议定书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进口土耳其开心果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9〕111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7-04 【生效日期】2019-07-0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1号(关于允许进口老挝西瓜的公告) 公告〔2019〕111 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西瓜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老挝西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9〕112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7-05 【生效日期】2019-07-05 【效力】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2号(关于香港双孢菇输内地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9〕112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及卫生局关于香港双孢菇输内地检验检疫和卫生条件议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香港双孢菇输往内地。香港输内地双孢